[贵溪市]贵溪大道东侧贵冶路南侧安置房项目(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360681032026005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工程名称 | 贵溪大道东侧贵冶路南侧安置房项目 | ||||
| 工程地点 | 贵溪市贵溪大道以东、二十三号路以南A-08-02地块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贵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立项批文号 | 关于贵溪大道东侧贵冶路南侧安置房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 贵发改字[2026]41号 | ||||
| 项目编码 | 2511-360681-04-01-781654 | ||||
| 建筑规模 | 建筑面积:29031.06平方米,地下面积:0.00平方米 层数:0层,高度:0.00米 长度:0.00米,跨度:0.00米 路面宽度:0.00米,直径(管径):0.00米 断面面积:0.00平方米,其他: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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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投资 | 9322.73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71915437.03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民用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及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担过(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1项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施工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名称及数值) |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担过(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总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以上且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业绩1项 | ||||
| 其他要求 | 1、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殳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注: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无须办理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2、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的企业劳动聘用合同(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废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部分文件的通知》(赣建城镇〔2021〕21号)要求:取消《关于全面推行由项目经理担任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的通知》(赣建招〔2013〕8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不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授权委托人)。 3、 各投标单位执行《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签署不参与串通投标、挂靠等行为承诺书制度的通知》(鹰建字〔2021〕17号文),承诺书上传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登录(网址: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大会,不需要到交易中心现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本工程采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请实时关注网站公告、答疑澄清内容,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按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在网上提出疑问、上传投标文件,平台操作手册请在(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007001003/20241119/f6bdfc69-2827-4775-b0dc-04079c720c96.html)中下载。 7、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投标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主要包括招标人、招标项目的使用人、潜在投标人,与招标项目相关的货物或者服务的特定供应商或者分包人(指投标文件中已明确的供应商或分包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是直接参加开标的委托代理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规定及附件格式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否则不予受理。 投诉电话: 招标人:0701-3315170 监管机构:0701-3315170;招标代理联系方式:徐女士:0791-86123615、15879091694; 8、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与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其他要求为准,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2月07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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