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实验检测研究院2026-2027年渗流物理类和岩石矿物鉴定实验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ZY26-XJT24-FK005-00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招标人渗流物理实验工作量逐年增长,缺少渗流物理实验相关实验设备、实验人员和部分实验能力,且有时会出现短时间大批量岩石矿物鉴定检测的情形,需引进队伍按照招标人要求,自带人员和设备,入驻招标人实验场所,在招标人和中标人实验场所提供渗流物理实验检测服务,并在集中送样时,在中标人实验场所分担部分渗流物理类和岩石矿物鉴定工作量,保障油田进度。
2.2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安排,开展渗流物理类实验和岩石矿物鉴定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在招标人实验场所完成实验项目:中标人需派驻6名人员并配备要求的实验设备在现场完成实验技术服务,实验技术服务包括岩石加工(岩心剖切、抛光、粘板、钻取柱塞、全直径岩心加工、岩心碎样、线切割加工样品)、洗油洗盐、孔隙度、氦孔隙度、胶衣法孔隙度、全直径孔隙度、渗透率、低渗渗透率、超低渗透率、克氏渗透率、全直径渗透率、碳酸盐含量、氯盐含量、覆压孔渗测定、岩石电阻率测定(常温常压)、岩石核磁共振参数测量等实验。结算计价方式为固定金额,详见工作量费用明细表,该费用包括中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6名人员的薪金、劳保、社保、管理费、利润、QHSE、维稳专项及中标人设备投用、维修(含材料)等费用。
(2)在中标人实验场所完成实验项目:按照招标人安排,在中标人实验场所完成招标人实验能力不足的实验项目或不具备实验能力的实验项目,实验项目包括岩石电阻率测定(高温高压)、压汞(高压)、水驱油效率、比表面积与孔径分布、压缩系数、二维核磁共振、阳离子交换能力、油水相渗、油气相渗、气水相渗、敏感性评价试验(五敏)、水锁、岩石矿物鉴定等,由中标人负责外送实验样品到中标方实验室开展实验。此部分结算计价方式为依据固定单价*工作量方式,包含测试检验费、洗油洗盐费、外送样品邮寄费用等所有费用。
(3)协助甲方开展渗流物理相关技术研究,积极总结实验规律,创新实验方法,提升服务效果。
(4)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
2.4 服务地点:主要工作地点在招标方实验室和中标方实验室。
2.5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
2.6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硕士及以上学历。
(2)主要实验研究人员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石油或地质类专业,五年以上实验室从业经历。
(3)一般实验研究人员5人,其中储层物性实验岗4人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岩石技术加工岗1人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以上人员均需一年以上实验室从业经历。
(4)提供上述实验研究人员能够满足本项目所需实验能力要求的承诺书。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配备清单(注明学历、工作年限、专业)、简历、学历证书扫描件;(2)2025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交纳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并加盖社保公章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3)投标人需提供投入本项目的实验研究人员能够满足本项目实验所需能力的承诺。
3.3 设备要求
投标人投入设备须满足以下要求,同时承诺配备设备满足本项目实验需求:
表 3设备明细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线切割加工系统 |
套 |
2 |
| 2 |
氦孔隙测定仪 |
台 |
1 |
| 3 |
气体渗透率测定仪 |
台 |
1 |
| 4 |
真空加压饱和装置 |
台 |
1 |
| 5 |
覆压孔渗测定仪 |
台 |
1 |
| 6 |
切片机 |
台 |
1 |
| 7 |
钻床 |
台 |
1 |
| 8 |
磨片机 |
台 |
1 |
| 9 |
低场核磁共振分析装置 |
台 |
1 |
资料提供形式:(1)按上述要求提供投入设备清单;(2)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配备设备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3.4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已完成的实验技术服务(涉及渗流物理实验)业绩至少一项(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作业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业绩的的结算材料或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3)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4-5)提供承诺书。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9 其他要求:
(1)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做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废标情形。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