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公司2026年管线清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6-XJY10-FK004-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100%,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新疆油田公司2026年管线清垢服务项目集中(框架)入围招标
2.1.2预算金额:2318万元 R不含税£含税
计划金额:1932万元 备用金额:386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实施新疆油田公司地面集输、注水等工艺管线物理清垢,提供施工所需合格设备及人员,负责设备的运输、组装、调试、保养、维修等相关清洗服务,具体施工方式及设备等要求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确定,保证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指定地区的清洗业务,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确认为准。(注:不含化学清垢、化学清洗)
2026年管线清垢需求单位及预计工作量
| 序号 |
招标单位 |
预计工作量(km) |
费用预计(万元) |
| 1 |
百口泉采油厂 |
83.8 |
145 |
| 2 |
采气一厂 |
74.0 |
86 |
| 3 |
采油二厂 |
178.5 |
475 |
| 4 |
采油一厂 |
86.0 |
190 |
| 5 |
风城油田作业区 |
22.0 |
60 |
| 6 |
黑油山有限责任公司 |
19.0 |
35 |
| 7 |
吉庆油田作业区 |
76.2 |
100 |
| 8 |
陆梁油田作业区 |
266.8 |
360 |
| 9 |
石西油田作业区 |
172.2 |
319 |
| 10 |
重油开发公司 |
30.0 |
60 |
| 11 |
准东采油厂 |
46.8 |
74 |
| 12 |
红山公司 |
10.5 |
28 |
| 总计 |
1065.8 |
1932 |
|
2.2.2 施工地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和控股管理单位所辖区域。
2.2.3 入围结果有效期:自集中(框架)入围名单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2.4 价格(控制价):控制价为新疆油田公司审定价下浮5%,审定价执行《新疆油田公司服务价格汇编(2024年版)中册》地面及新能源服务价格汇编(十二)清垢、解堵服务项目综合单价,见附件。
2.2.5标段划分:否 划分标段数量: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
3.3人员、设备要求:
3.3.1 人员要求: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为陆上石油天然气相关)。
3.3.2 设备要求:具有从事油田管线清垢施工必要的机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所用泵车车组及收水罐车等,所提供的设备需提供购买发票或租赁证明。
3.4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或次年起计算。
3.5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油田地面集输、注水等工艺管线物理清垢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主要章节包含合同名称、主要工作量、标的金额、印章页以及合同对应结算有效票据)
3.6 安全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较大工程复杂事故、一般A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承诺书。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如实提供。
3.7 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 承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7.4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5投标人须签署《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惩戒主体的法人、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开标当日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黑名单区分等级与惩戒范围,集团公司级惩戒适用范围为全集团,企业级黑名单原则上仅适用原单位;黑名单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如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不受限制。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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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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