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信号及综合监控项目FEP设备采购-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轨道交通信号及综合监控项目FEP设备采购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 采购项目简介
- 采购项目名称:
轨道交通信号及综合监控项目FEP设备采购
- 采购单位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 R自筹 £国拨+自筹】
- 采购项目概况:
FEP(通信处理机)44套,品牌:研华
- 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选择1家供应商,份额100%
- 付款方式
预付款: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到货款: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后60日内,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下列文件后,需方向供方支付至供货总金额的100%。分批发货,到货款可分次支付。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采购范围:
FEP(通信处理机)44套,品牌:研华
- ★交付时间:
分批发货,发货通知单下达30日供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 ★交付地点:
厦门市,具体收货单位名称、地址、收货人等需方另行书面通知
-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供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同时,应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附件的要求。
- 质保期: 自本轨道交通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之次日起满24个月
- 限价: 无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答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销售产品授权(包含代理资质、或授权经销证明、区域授权、原厂授权)。
- 财务要求:无。
-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FEP(通信处理机)供货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答人提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订单的复印件,含业绩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和合同签字盖章页。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应答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答人提供近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名单截图。
- 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要求:无。
- 其他要求: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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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