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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央、省级(一批)结余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招标编号:QT0000G250812003001
本招标项目2025年中央、省级(一批)结余资金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海伦市人民政府《海伦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资金调整变更的批复》海政函[2025]6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一批)结余资金,招标人为海伦市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海伦市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中央、省级(一批)结余资金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海伦市。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共合镇丰厚村等3个乡镇4个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监理。
2.4计划工期:31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7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14.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2025年5月-2025年7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是六类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企相符。
3.3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潜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4信誉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通过“高级检索: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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