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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

(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延建施2025-04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一期)已由 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延市发改[2025]16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延吉市朝阳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镇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主要构建乡村产业发展机制、数字乡村发展机制、乡村人才振兴机制和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四大机制”,共涉及9个子项。

(1)人参全产业链复合提档升级项目:优化延边可喜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红参浸膏精深加工萃取工艺,升级改造红参浸膏生产线提取设备、浓缩设备、清洗设备、存储设备共计33台/套;更新升级延边檀君药业有限公司人参深加工车间设备7台/套,提高人参产品的利用率和效用;延边御参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配套智能装置系统15套,提升生产线智能化、机械化。

(2)现代化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新建日光温室3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修缮镇区内现有温室大棚17栋,主要修缮破损门、窗,更换或升级部分保温系统。

(3)朝鲜族民俗食品加工产业智慧化升级项目:开展特色食品加工,升级改造延边韩食府餐饮有限公司现有常温仓储仓库仓储设施,现有仓库面积400㎡,升级改造玉米速食温面生产线1套,研发玉米速食温面整理固型装置1套。

(4)朝鲜族特色农事体验与研学项目:改造现有5栋闲置农房及庭院,总建筑面积2738㎡,打造24节气民宿建设,涵盖农事体验民宿、非遗工坊以及农事餐饮。

(5)休闲农业高效发展提升项目:改造太兴村民宿5栋,单体建筑面积53.13㎡,总建筑面积265.65㎡;观景连廊315㎡;咖啡店升级改造,改造总面积为420㎡;路灯100盏;道闸杆4个;新建道路及停车场维修11150㎡;建设休闲广场800㎡。

(6)数字农业与乡村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开发延吉市数字农业与乡村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打造数字平台支撑,包括数字乡村统一门户、物联统一管理平台、应用公共支撑系统,充分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建立智汇数据利用,基于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搭建产业智控中心,全部功能服务于朝阳川镇7个试点村。

(7)党建与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场景创新建设项目:开发党建与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场景创新建设项目,构建智慧村务,包括实现智慧网络、重点人员服务、乡村档案、智慧党建等功能,通过数字化手段构建智治指挥中心,全部功能服务于朝阳川镇7个试点村。

(8)乡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新建和改造朝阳川镇区太兴村村庄道路4条,总长度3.86km,其中:新建道路1条,长度0.23km,新建道路面积805㎡。改造道路3条,长度3.63km,道路改造面积12705㎡,采用沥青混凝土地面;配套建设路灯550盏;粉刷公共卫生厕所外墙面面积50㎡。

(9)平安乡村建设项目:开发Infovision CIOT数字乡村管理平台及Infovision GOV行政服务综合应用平台,构建智慧监控、智能监测与服务,实现对乡村人、地、物、房数字化管理,购置相关配套设备。

2.3招标范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包含工程建设所需所有材料的采购、保管、施工和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2.4建设地点:吉林省延吉市朝阳川镇,涉及三成村、仲坪村、柳新村、八道村、吉成村、太兴村、横道村,共计7个行政村;

2.5计划工期:2025年9月15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共计411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近三年内(2022年8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竣工日期为准)且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下列要求:

(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注册类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需同时配备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如兼任需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即可)。

3.5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8月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提供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相关材料。

3.8 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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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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