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景典·龙都二区 已由重庆市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投资备案证号2016-500230-70-03-00847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景典·龙都二区(20#楼)外立面幕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县龙河东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景典·龙都二区(20#楼)外立面幕墙工程面积约8185平米(其中玻璃幕墙面积约6495平米,金属幕墙约1690平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681万元 。
2.4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及图说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幕墙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等一切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政府采购工程
2.7.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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