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2024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洮儿河南路(钢铁大街一环城南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浩特市2024年工业大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洮儿河南路(钢铁大街一环城南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已由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乌发改审发〔2023〕24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乌兰浩特市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投资金额及招标控制价:18916423.45元。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程。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
2.6 计划建设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9月15日(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3 信誉要求: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未发生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存有不良行为记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各1名,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如区外企业不颁发以上岗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5)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负责下载文件等招标相关事宜,若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的其他成员代为办理,则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必须办理CA锁。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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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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