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米易县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米易县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米易县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米发改审批〔2025〕88号;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米易县医共体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米发改审批〔2025〕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米易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医共体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占76.9%;医共体自筹占23.1% ,招标人为米易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米易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米发改审批〔2025〕88号;米发改审批〔2025〕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星宸盛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米易县城区。
2.2建设规模:以米易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改造米易县医共体三个县级院区业务用房进行功能布局、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等改造,改造面积 15660.70 平方米。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5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的设计,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阶段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审查,同时应配合施工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审核该项目所有专项工程二次深化的设计图纸并签章。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含2家),成员均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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