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第四标段长白乌铁路穿越施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GCGK5675
1.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第四标段长白乌铁路穿越施工项目己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总包合同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农安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工程下穿铁路防护涵位置选择在长白铁路K39+839洼中排干大桥第9孔(1-24m简支T梁)通过,防护涵与铁路交角为90°,平面为直线,桥下净高10.5m。涵身与两侧桥墩承台净距8.2m,防护涵埋深≥2.0m。新建穿越铁路管线防护套管孔径为1-1.6m,下穿长白高铁。涵管采用“钢承口铁路顶进加强型钢筋混凝土圆管”,内径1.6m,壁厚0.155m,每节长2.0m,全长60.0m,共30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坑、围护桩、止水帷幕、套管主体、泥水平衡套管顶进、光电缆排迁、附属工程及其他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工作量。
2.3计划工期
2026年03月01日-2026年09月30日(214日历日)
2.4标段划分: 标段三: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第四标段长白乌铁路穿越施工项目 计划投资人民币600万元(不含税)。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2.6招标范围:新建铁路顶管穿越,内径1.6m,壁厚0.155m,每节长2.0m,全长60.0m,共30节。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作坑、围护桩、止水帷幕、套管主体、泥水平衡套管顶进、光电缆排迁、附属工程及相关措施等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工作量(以上内容和工程量为暂定,以审批后的铁路设计图纸为准)。
2.7计划投资人民币600万元(不含税)。
2.8其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给予进行相应处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
3.3.1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投标人须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状态正常,且应符合(或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3.4.4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虽被列入但移除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6 投标人未列在大庆油田有关部门关于承包商的处罚文件以及类似文件中。
①黄牌警告,在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另行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其它项目。
②给予清退,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一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③纳入黑名单,取消合格供方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准入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参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项目。
3.4.7投标人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级或大庆油田级“三商”黑名单且在惩戒期内的,将被否决投标。以开标当日在中国石油”三商“发布平台查询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铁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注意:按照住建部通知,一级建造师应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须手写签名等规定。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3执业规模符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符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管理规定》。投标人需承诺:(1)中标后,以投标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管理机构,报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履行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备案手续,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承包商项目经理部报备表》(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2)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符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商项目经理部管理规定》。
3.6.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铁路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承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7.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3.7.3 投标人需承诺“经招标人考察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接受招标人给予的相应处罚”。
3.7.4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大庆油田QHSE相关规定。
3.7.5 投标人承诺中标通知书下达一个月内完成合同签订等工作。
3.8 QHSE要求: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大庆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承诺遵守大庆油田QHSE相关规定。
3.9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需承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9.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