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润泉第一水厂改建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南润泉第一水厂改建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江西省龙南润泉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渗滤水厂部分:改造DN800供水总管约260米,完善厂区围墙、道路、照明、绿化、排水等附属设施,新建供水客服中心(含智慧水务信息化管理中心及门卫)、取水井防护钢棚、停车棚及附属标识牌,装修改造供水调度中心及水质监测中心;塔下水厂部分:装修改造原办公楼为职工宿舍,装修改造原项目部为职工食堂。
2.2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投资额约为1413.1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5万元、工程施工承包费约1398.1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
(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工作。
(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完成施工工作(含设计部分);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2)设计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具备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6)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7)施工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六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9)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或房建及市政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11)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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