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在线分析仪维保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在线分析仪维保业务外包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建设POE、FDPE(溶液法辛烯共聚)、1-己烯/1-辛烯、乙丙橡胶、电解水制氢等五套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辅助设施、总图运输和厂外工程等。项目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系统计划2025年年底陆续中交并投入运行,主要生产装置计划2026年年中陆续中交并开车运行。
服务内容:在线分析仪维保业务负责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POE、FDPE(溶液法辛烯共聚)、1-己烯/1-辛烯、乙丙橡胶、电解水制氢等五套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辅助设施、总图运输和厂外工程等全厂在线分析仪(含可燃有毒报警器和放射性料位计)维保业务。
服务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装置正式投产前,参与本项目装置区域内所有全厂在线分析仪(含可燃有毒报警器和放射性料位计)的到货验收、规程编制、生产准备、三查四定、单机试车、仪表调试、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工作,及相应的维保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装置正式投产运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为保证装置正常生产运行所进行的在线分析仪(含可燃有毒报警器、放射性料位计)的维护、保养、故障处理、巡检、定检、设备卫生、5S管理和辅助工作等活动。
2.2 招标范围: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POE、FDPE(溶液法辛烯共聚)、1-己烯/1-辛烯、乙丙橡胶、电解水制氢等五套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储运设施、辅助设施、总图运输和厂外工程等全厂在线分析仪表(含可然有毒报警器和放射性料位计)生产准备配合工作和生产期维保业务,原则上为保证装置正常生产运行所进行的在线分析仪表(含可燃有毒报警器和放射性料位计)的维护、保养、故障处理、巡检、定检、卫生清理和辅助工作等活动,均列入维保外包服务范围。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人员入场时间为准) 。
2.4 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 投标人需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资质要求
无。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4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个驻厂式的在线分析仪维保的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章页等为有效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损害赔偿等环保事件。
3.5.5 至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 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注:3.5.1—3.5.3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评标委员会登录网站查询复核;3.5.4—3.5.6项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3.6 人员要求
3.6.1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项驻厂式在线分析仪维保项目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提供维保项目合同主要页及验收资料(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页)。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验收时间为准。
3.7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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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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