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大巴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GSHF-GKZB-FW-2026-001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中科院周转用房项目;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收货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科院周转用房项目部,货款由项目部支付。
本次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岳阳路周转用房项目
2.2供应范围:本项目实需要的大巴车租赁及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清单范围内所有大巴车租赁及运输等作业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
2.2招标内容:大巴车租赁
2.3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计划服务时间880天,暂定开工时间为2026年2月1日,暂定结束工作日期为2028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主,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服务时间组织专职车队及司机,确保甲方总工期目标的实现。以上服务时间控制时间按照日历天计算,且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中高考、农忙及恶劣天气影响等因素。若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以上节点重新调整的,以甲方调整意见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资格的注册资金≥10万元的生产商或注册资金≥10万元销售商,注册成立年限≥1年;
3.1.2生产商的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投标人需要的大巴车租赁数量及人员配置
3.1.3供货能力: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1.4投标人业绩:3年内有1项大巴车租赁或相关其他业务。
3.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框架协议采购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6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中铁建工集团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3.1.7投标人税务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3%。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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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