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2025年度宣传影像资料摄制服务项目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为主动适应新时期宣传舆论工作特点和新媒体传播环境,掌握新媒体传播规律,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围绕公司招标代理、大宗物资集采、电子商务、物流运输、储备基地运营、海上风电船舶运营等重点业务、重大活动、关键节点,收集公司改革发展与文化活动影像资料,创作与职工生活贴近、思想拉近、感情亲近的有温度有质感的传播内容,加大音乐视频、微电影等宣传产品的统筹策划和创作推广,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传播公司形象,公司启动宣传影像资料摄制服务项目。
采购范围主要包括宣传片摄制、微电影摄制、人物事件纪录片摄制、音乐短片摄制、活动会议与重点业务记录拍摄剪辑、素材整合剪辑与后期制作等。项目服务期为 1 年,计划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本次采购设置为一个标段。
公司所属子企业(含拟新设子企业)在服务期内可以根据成交人报价与成交人另行签订摄制服务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首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宣传片、微电影、专题片、纪录片、音乐短片等视频类型的拍摄制作业绩至少2项,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其他要求: 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报价;报价人与三峡集团或采购人不存在特定关系。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10 月24 日 9 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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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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