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6年莆田银行医院及市政行业备电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6年莆田银行医院及市政行业备电采购项目(ZJZT-2026-10766)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备电设备及调试巡检服务。不含税总预算为343500.00元,含税总预算为383780.00元,设备部分税率为13%,服务部分税率为6%。具体明细如下:
| 类别 |
产品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元) |
| 设备部分 |
UPS主机高频3kVA |
台 |
5 |
2300.00 |
11500.00 |
13% |
12995.00 |
| UPS主机高频6kVA |
台 |
15 |
3050.00 |
45750.00 |
13% |
51697.50 |
|
| UPS主机高频10kVA |
台 |
5 |
4250.00 |
21250.00 |
13% |
24012.50 |
|
| 蓄电池100ah |
节 |
240 |
650.00 |
156000.00 |
13% |
176280.00 |
|
| 电池柜 |
个 |
15 |
1500.00 |
22500.00 |
13% |
25425.00 |
|
| SNMP监控设备(含5年流量费) |
个 |
15 |
1600.00 |
24000.00 |
13% |
27120.00 |
|
| 服务部分 |
调试及搬运 |
项 |
25 |
1000.00 |
25000.00 |
6% |
26500.00 |
| 巡检 |
次/套 |
75 |
500.00 |
37500.00 |
6% |
39750.00 |
|
| 总计 |
343500.00 |
/ |
383780.00 |
||||
(注: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 采购包一: ;采购包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响应折扣最高响应限价为【100%】。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备电设备及调试巡检服务。
2.2★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中国铁塔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3★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2.4★交付时限:自采购人订单下达之日起14个日历日完成到货和安装调试。(以供应商响应为准)
2.5★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具体以采购人下达的订单地点为准。
2.6框架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本合同项下(含所有订单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项下所有订单截止下达的时间为订单截止日(原则上为2027年12月31日)或框架金额(合同上限)执行完毕,以先到的为准。
2.7项目类型:货物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性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评审依据:(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若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还须提供相关授权书及承诺函。】
3.2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3增值税发票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3.4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评审依据: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5代理商:本项目【接受】【UPS主机高频3kVA、UPS主机高频6kVA、UPS主机高频10kVA】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
(2)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证明,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评审依据:1、提供有效的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必要时通过网络查询。2、设备制造商响应的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响应的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相应型号授权代理证明。】
3.6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 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发布当天)至少具备一个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同类业绩【同类项目指备电电源或UPS销售类】。
【评审依据:须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部分发票(无需全额)。
(2)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采购订单/订单清单(格式由供应商自拟且经甲方确认盖章)/结算文件、部分发票(无需全额)。其中,订单清单/采购订单包括但不限于需要体现的字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号、订单号、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订单时间等。
(3)上述涉及的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双方签字盖章页。
(4)若提供的单项合同/框架合同业绩为原联合体的,除须提供该合同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原联合体协议书(含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承接的合同内容及相关合同金额/份额占比)。
(5)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采购订单金额/订单清单金额/结算文件金额及采购订单下单/订单清单订单时间/结算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6)发票须同时满足:①开票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本评审项业绩要求时限区间内;②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7)上述相关材料需提供证明材料,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模糊无法认定的,则该份业绩不予认可。】
3.7服务人员: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配备至少3名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的服务人员。
【评审依据:1、提供相关人员清单。2、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3、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证件应复审日期已过期并未及时换证的,需提供已复审证明材料截图。4、提供相关人员2025年6月1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如缴纳主体为分公司,需提供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社保缴费信息记录应至少体现:1)供应商名称;2)社保经办机构名称;3)逐月的缴费信息记录或缴费起止始时间。
上文中所列的“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的响应截止之日。评审委员会可通过网络核查资质证书的真实有效性。】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福建省分公司列入全国/福建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福建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或福建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否决。
5.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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