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TC-G2025-0006 项目名称:阜宁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 预算金额:3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阜宁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主要为:(1)按照国家、省市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要求,进行阜宁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编制,梳理城市体检中发现的问题,系统性谋划明确城市更新目标,构建城市更新任务和计划,形成引领阜宁县城市更新工作的战略总纲和全面部署;(2)建立阜宁县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促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深度融入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全面实现阜宁“更有特色、更有活力、更有温度”的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营建目标。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