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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JBGS-G2025-0051

项目名称:阜宁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项目

预算金额: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5万元

采购需求:

为摸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更好支撑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盘活利用质效,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00号)文件要求,开展阜宁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省级国家级核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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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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