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西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SG2025-36)
项目所在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呼和浩特供电段呼西配电所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项目内容:其他工程
1.招标条件
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白彦花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5〕1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集团公司技术改造资金,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呼和浩特供电段呼西配电所。
建设规模:
(1)呼西配电所第二路电源由110kV天骄变电站10kV配电室馈线柜接引1回10kv线路。
(2)新建10kV电缆线路4.2km,其中采用ZC-YJV22-8.7/15kV-3×400电力电力4.2km,新建电缆井20座,直线井15座,转角井5座;配套电缆径路新建二进二出环网柜一座,以及线路防雷、接地等相关工程。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呼西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工程施工图全部施工内容,能够完成政府市政、绿化等相关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出具施工区段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线探测图。以及电力部门报装备案、电力部门验收通过、协调供电运行。
标段划分:本次共计1个标段,标段号为HXEDSG-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其他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具有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承试类四级及以上。
其中: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报批的能力,并能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2)业绩要求:近3年内承担的同类10KV电力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3项,业绩以合同为准。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机电工程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具备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电力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信用、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者严重违约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得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的。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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