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剑阁县2025年(王河镇南华村、华阳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二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剑阁县2025年(王河镇南华村、华阳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剑阁县2025年(王河镇南华村、华阳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剑农业函【2025】2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剑阁县剑雄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剑农业函【2025】20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青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剑阁县2025年(王河镇南华村、华阳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2个标段,本项目为施工二标段:剑阁县王河镇南华村。
2.2 建设地点:王河镇南华村、华阳社区2个乡镇2个村。
本项目施工二标段建设地点:剑阁县王河镇南华村。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项目规模:田块整治:本次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田块整治1695.64亩。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商品有机肥施用面积1695.64万亩。灌溉与排水:新建及整治灌排渠道18.98公里。 田间道路:建设田间道路7.46公里。其中:机耕路1.89 公里(土路),生产路5.57公里。
本项目施工二标段项目规模:进行田块整治963.74亩。灌溉和排水:衬砌明渠(沟)10666米。田间道路:新建及整治田间道路4898米。
2.5 合同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计划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95万元,县级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 / 年(□已完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2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
招标人□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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