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毛集实验区翰林苑小区EPC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RCC-1805ZB-HLYXQ-2025-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房建项目,项目业主为淮南市新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未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毛集实验区翰林苑小区EPC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发包,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负责完成并确保施工图图审、各专项评价、专项设计、施工图等各项设计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查,以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验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移交、设备采购安装、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0824.91平方米,建筑总面积98631.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商业及公建用房、地下车库(含人防)等主体工程以及小区道路、场地硬化、绿化、给排水、暖通、电气、通讯、燃气等配套设施工程。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一招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商品混凝土年均产量达到5万立方以上,能生产使用于含C50及以下混凝土。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3-2024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23年至今有2份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说明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同时,要求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混凝土生产商必须满足距离项目施工现场中心点二十五公里或三十公里的极限范围内,不接受超出以上距离范围的混凝土生产商参与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