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重庆)(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企业投资备案证2412-500116-04-01-10832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西湖镇青泊村330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一条5万吨/年(150吨/天)飞灰资源化生产线,主要包含低温热分解系统、三级逆流水洗系统、洗灰水深度处理系统及蒸发分盐系统,配套建设飞灰资源化环保教育及技术研发示范设施, 附属设备设施建设包含智能化信息系统、供配电、通讯、给排水、总图、道路、绿化及新建建构筑物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73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其他等内容,具体范围为:总图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 、检修车间拆除、场地平整等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①、②项资质条件:
①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