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彭水县绍庆街道河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彭水县绍庆街道河堡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审[2024]3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和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彭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彭水县绍庆街道河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改造老旧小区个数98个,户数8879户,老旧小区改造总建筑面积976700平米,其中拆除老旧建筑面积71300平米,占总建筑面积的7.30%,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改造(屋顶、墙面、雨棚、防盗窗等)改造面积203700平方米,新建安置区建筑面积71264平方米。同时完善小区配套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新建配套商业用房22538平米,地下停车场32257平米,新建老旧小区周边停车场1个,新建垃圾收集站和卫生服务站各1个,新建小区进出道路298米,改造拓宽小区道路207米,改造老旧小区雨水、污水、消防管网等共计2310米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139115.2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82051.2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合同估算金额:754.45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设计、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地质勘察(测)工作(含给水、排水、燃气、强弱电等约22km综合地下管线测量、地下物探工程以及地基持力层的地基处理设计),并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包括配合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提供勘察交底服务及在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务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确定的范围为准。
2.5 勘察服务期限: 工程建设全过程。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