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巴中市恩阳区鳌溪河(尹家至柳林段)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巴中市恩阳区鳌溪河(尹家至柳林段)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政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恩区发改行审【2022】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巴中市恩阳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巴中市恩阳区发展和政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恩区发改行审【2022】9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恩阳区尹家镇、花丛镇和柳林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设人工湿地7处,面积共8400㎡,配套管网5.2km;河道缓冲带建设7处,长度7639米,面积520835㎡;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7处,标识标牌7套,视频监控7套。
2.4 计划工期: 109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 工程控制价: 10822241.86元
本工程施工含暂估价 2400454.4 元,暂列金 / 元。结算时,税金、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结算。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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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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