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好望山小学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石发改审〔2025]24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师范附属小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师范附属小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石柱县万安街道红卫社区一组和南宾街道城东社区新城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087.2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087.24㎡,地下建筑面积0㎡,包括教学建筑建筑面积11935.43㎡,其他建筑面积4201.62㎡,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950.19㎡,总计容建筑面积16640.53㎡,停车位145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饰装修、安装、综合管网、绿化、道路及运动场地。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1289.1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5944.735487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6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