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429)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西分公司A2平面通信设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规模:山西电力省级骨干通信网A2平面作为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基础通信网,承载着各并网厂站继电保护、自动化等重要电网生产业务,华能山西区域部分场站A2平面设备为英国马可尼公司生产的光设备,设备已超运行年限,且备件已停产,无法满足电网运行安全可靠性要求及日益增长的业务带宽要求。根据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推进山西电力省级骨干通信网A2平面设备优化工作的通知】晋调通字【2024】76号文件要求,依据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发安全【2023】22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2】92号)等文件“通信设备选型应与现有网络使用的设备类型一致,保持网络完整性”要求,更换为和调度主站同型号的通信网设备。华能山西分公司区域内下属并网场站需根据电网要求开展通信设备改造,完成相关通信设备升级改造、业务迁改、接入方式变更等工作,共同保障山西骨干通信网安全稳定运行。
2.3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0日。通信网A2平面设备生产周期为30天,且开工前提前一个月向山西省调度中心报票并通过审批,现场施工工期预计5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华能山西分公司下属的榆社电厂及11个新能源场站共计12个场站骨干通信网A2平面设备(原英国马可尼公司155M光传输设备)与国网侧设备兼容性不足、运维成本高及非国产化风险等问题,依据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发安全〔2023〕22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国能发安全规〔2022〕92号)及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推进山西电力省级骨干通信网A2平面设备优化工作的通知》(晋调通字〔2024〕76号)要求,完成A2平面设备国产化改造,将原有设备更换为与山西省调主站同系列型号的光传输设备,同步实施设备拆除、系统联调及业务迁移。项目旨在消除通信中断隐患、提升电网核心业务传输可靠性,满足国家能源安全自主可控要求,并通过国产设备运维成本优化实现长期经济效益,为山西电力骨干通信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2.6交货地点:山西分公司下属各新能源场站
2.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0日。通信网A2平面设备生产周期为30天,且开工前提前一个月向山西省调度中心报票并通过审批,现场施工工期预计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光端机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9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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