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工程二期(涉铁路段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
(招标编号:CRCC11-FBZB-2025-XSL001)
一、招标条件
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工程二期(涉铁路段工程)项目已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缙云县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道路工程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境内,工程路线呈东西走向,上跨新金温铁路,道路全长约2.77km(我项目仅施工620m),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其中涉铁路段由我项目实施,同步实施道路范围内高边坡、填方路基挡墙、排水箱涵、雨水、污水等市政配套管线以及绿化景观、路灯亮化工程。上跨梅店隧道为涉铁桥梁段,上跨既有铁路隧道段采用连续梁桥形式,连续梁桥分左右幅设置,左幅桥梁设计起点为LK0+515.19,设计终点为LK0+653.29;右幅桥梁设计起点为LK0+509.61,设计终点为LK0+647.71,全长约125米。
2.本次招标范围为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工程二期(涉铁路段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具体施工部位以甲方要求为准),本工程采用专业分包。
计划工期:180天
3.分包单元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编号: XSL00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三证一书(三证一书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齐全有效。
(2)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法人授权的有效代理人,不接受代理的个人行为。
(3)资质条件:具有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施工,属一般纳税人。
(4)业绩要求:近五年有完成土石方工程类似业绩,所提供业绩应具有相应规模且专业相同或类似。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不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铁十一局不合格分包商名录》内。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合格的投标人
(1)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本工程项目禁止转包。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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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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