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粮仓1958众创空间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目代码:2505-500111-04-01-196715)和大足发改函〔2025】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大足高新科技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大足高新科技产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三驱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包括房屋建筑面积约12066平方米外立面整修、危房整修、道路铺装提升、景观环境提升、室外消防管网、室内消防、室外照明、特色景点打卡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装饰装修工程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2708.2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392.1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O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粮仓1958改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采购、工程施工、EPC实施过程管理、运营管理维护等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以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成果为基础,按照招标人要求及设定的最高限价进行限额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以及该项目涉及的、招标人要求的所有专业工程等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标准及主管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并主导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安装、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3)施工:以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图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4)EPC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或协助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5)运营服务:本项目拟采用的运营模式为“保底金+运营收入分成”,约定正式运营合作期为15年。项目承包单位在施工前期提供产品业态及运营方案策划指导,施工期间提供专项设计、施工建设等落地指导;运营前期提供文旅资源引入,以及业态开业筹备;运营期实现全面托管运营,在项目范围内所有经营性项目的运营;同时负责项目整体宣传营销、活动组织等工作。具体详见运营协议。
2.5 工期要求:
(1)建设期:总工期235日历天(建设期指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竣工验收,二次装修,并通过消防验收,达到运营使用条件之日止),其中: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含运营方案)评审、预算评审(财政局预算审核)工期共计90日历天;施工工期1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筹备期:项目交付给项目承包单位之日起3个月内为筹备期(不计算保底金,不进行营业收入分成);
(3)试运营期:筹备期后项目承包单位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为6个月(计算保底金,不进行营业收入分成);
(4)正式委托运营期限:15年。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 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