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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 万州城区山洪排涝设施完善工程(一期)监理
万州城区山洪排涝设施完善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州城区山洪排涝设施完善工程(一期)已由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万州发改审投[2023]1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万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万州区城区。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针对万州区主要道路及支路进行排水管网改造,新建d600~1600排水管道约10千米;新建及改造断面为1.2×1.2m~5.5×3.7m的箱涵约7.14千米;新建断面为1.0×1.0m~3.0×3.0m的排水泄洪渠道约4.83千米,新建断面为0.3×0.3m~0.6×0.8m的边沟约8.22千米,清掏边沟约11.1千米。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2923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约1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21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等。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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