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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拟开发地块(湖阳路小学东侧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拟开发地块(湖阳路小学东侧地块)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拟开发地块项目已由建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建政服投资[2025]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湖阳路小学东侧、水秀路南侧。

2.2项目概况:拟开发地块项目占地20.37亩,容积率1.3,建筑密度30%,绿地面积4753㎡,绿地率35%,地下面积10514㎡。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2.3招标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①建筑工程基本设计【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含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

②专项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伴随的二次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总平、绿色建筑(若有)、海绵城市(若有);地块内河道改造设计(含防洪)、西侧规划市政道路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高品质车库、地下人防及标识标牌、公共部位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装修等设计。包含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网、工程室内外电(生产用电除外,但需预留相应空间)、二次供水、雨污水、弱电(通信、智能安防、消防、充电桩)、路灯照明、公厕、垃圾收集等所有公建配套设计。包含与自来水接水、强电接入、通信接入等相关单位的对接、配合工作、配合业主进行专项报审(图审、消防、抗震、供电等)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涉及的所有设计、深化设计、设计咨询等全部服务内容。

③上述内容中需要地质勘察、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地质勘察资质或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察资质单位或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质量、责任和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地质勘察资质、专项(业)设计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勘探成果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行业标准勘探规范的要求及满足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深度,并通过工程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的审查,否则,所造成的补勘、延误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勘探单位承担,并负责赔偿。

④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2.4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审查合格,施工图在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符合合理性、科学性的基础上节约投资;满足招标人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中标人提供全套设计深度满足招标需要的招标蓝图及电子档,并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

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质量标准统一按“合格”填写。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图审中心图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并具有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3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要求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4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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