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潮镇平小新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潮镇平小新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已经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通数据投审〔2025〕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平潮镇。
2.1.2招标范围和建设规模:平潮镇平小新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地址在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内,涉及改造楼栋和内容有:楼栋1#---5#的小区屋面翻新,住宅楼外立面进行改造修整,雨污立管的修整及整治、室外路灯、室外绿化、室外雨污管网、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35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29 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CA系统中统一填写“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无在建工程。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2)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精神执行。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8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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