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环保有限公司 -中核环保有限公司-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安全验收评价(01、02硫酸库房除外)-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安全验收评价(01、02工艺硫酸库房除外)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创新示范项目安全验收评价(01、02工艺硫酸库房除外)服务
1.2 采购单位: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1.3 采购实施机构: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加强项目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程度,参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时组织进行了预评价,现项目已完成设备设施建设,拟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8?9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服务期限:自服务开始之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起15个工作日。
2.3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方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应没有违法行为记录且不得是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目录中的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址查询)。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评价师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专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安全评价师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过程控制负责人应具有安全评价师或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6)其他要求:应当取得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采购单位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 元整,扫描下方二维码(诺通付)进行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报名通过后,将支付完成收到的发票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并在电子采购平台完善相关费用信息,待集采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各潜在应答供应商标书购买成功,但未收到标书购买发票的,请联系中核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刘女士,联系方式:0839-8216903(座机) (上述电话仅限于咨询财务问题,其他请咨询商务和技术老师)。 |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0月23日15:00—2025年10月28日16:00
4.3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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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