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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区】 重庆市南川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监理
重庆市南川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川区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2025年)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2024】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林业局、重庆市南川区九递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川区有关乡镇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实施人工造乔木林0.21万亩,退化林修复7.6万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7992.1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139301.28  

2.4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工作,以及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施工监理服务。具体包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直至缺陷责任期的“三控两管一协调一履职”,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和安全生产履职等的监理。其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施工图(含变更、补充设计)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作业及其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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