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舒兰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市农发【2025】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舒兰市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舒兰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标段;
2.2项目编号:JLS20251117NTGC01003001
2.3招标范围:耕作田块修筑工程14707亩(治理侵蚀沟11.919km);衬砌明渠(沟)75.379公里,新建渠系建筑物390座,其中农桥2座、方涵49座、圆管涵217座、水闸15座、盖板涵107座;新修机耕路81.571公里,其中硬化路面76.186公里,砂石路5.385公里。
(一)2025年吉林省舒兰市金马镇1.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田块整治工程:耕作田块修筑工程2430亩;
2.灌溉和排水工程:衬砌明渠(沟)12.548km,新建渠系建筑物83座,其中农桥1座、管涵63个、板涵19个;
3.田间道路工程:修建机耕路24.338km,其中水泥路面20.141km,砂石路面机耕路4.197km。
(二)2025年吉林省舒兰市金马镇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1.田块整治工程:耕作田块修筑工程2955亩;
2.灌溉和排水工程:衬砌明渠(沟)12.136km,新建渠系建筑物59座,其中农桥1座、管涵19个、板涵38个、分水闸1座;
3.田间道路工程:修建机耕路11.745km,其中水泥路面机耕路10.557km,砂石路面机耕路1.188km。
(三)2025年吉林省舒兰市朝阳镇3.1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田块整治工程:耕作田块修筑工程8190亩;
2.灌溉和排水工程:衬砌明渠(沟)26.492km,渠系建筑物142座,其中管涵79座,方涵49座,水闸14座;
3.田间道路工程:修建机耕路35.639km,均为水泥路面。
(四)2025年吉林省舒兰市白旗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
1.田块整治工程:耕作田块修筑工程1132亩;
2.灌溉和排水工程:衬砌明渠(沟)24.203km,渠系建筑物106座,其中圆管涵56座、盖板涵50座;
3.田间道路工程:修建机耕路9.849km,均为水泥路面。
2.4建设地点:朝阳镇、白旗镇、金马镇;
2.5计划工期: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06月30日,共187日历天;
2.6招标控制价:122818805.00元
2.7质量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吉林省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办法》(吉政办规【2025】2号文)、《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系列规程》(吉农建发〔2025〕2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严禁借用资质投标;
3.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至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查询项的截图证明;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不良信用记录(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被列入省、市、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黑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此次投标。对开标后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进行审查后发现有“黑名单”中企业投标,将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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