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铁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5〕69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长春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国家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19.2亿元、地方政府安排一般债券25.8亿元和农安县安排财政性资金5.8亿元外,其余资金26.6亿元由项目法人单位自有资金承担,招标人为长春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涉铁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长春半小时环线西环段(国道京抚线(G102)长春绕越线)主线采用设计速度为80km/h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为33m。
2.2涉铁概况
2.2.1涉铁工点基本概况
根据线路走向,本项目在姚家屯东附近下穿哈大高铁,在平安堡东北上跨长白铁路,在东河南营屯西北下穿哈大高铁,在七马架屯东南上跨京哈铁路。
具体设置情况如下:
工点编号 |
本项目桩号 |
交叉铁路及位置 |
交叉方式 |
备注 |
工点1 |
K3+491.069 |
哈大高铁(范家屯) |
下穿 |
分孔下穿 |
工点2 |
K56+690 |
长白铁路 |
上跨 |
- |
工点3 |
K80+143 |
哈大高铁(米沙子) |
下穿 |
分孔下穿 |
工点4 |
K83+045 |
京哈铁路(米沙子) |
上跨 |
- |
2.2.2工点1铁路概况
工点1左幅与哈大高铁里程桩号为K978+292.57,左幅设计线与铁路交角为74.8°;右幅与哈大高铁交叉里程桩号为K978+307.65,右幅设计线与铁路交角为75.2°。工点1下穿曲家屯特大桥位置处于公主岭南站与长春西站区间,线路允许速度350km/h,桥位处哈大高铁为桥梁段,上部结构为32m箱梁,下部结构为圆端形桥墩,桩基础。
2.2.3工点2铁路概况
工点2与长白铁路交叉里程桩号为K21+420.6,与铁路交角为87.2°。工点2上跨位置处于小合隆站与开安站区间,线路允许速度160km/h,桥址处长白铁路为直线路基段,有砟轨道,轨道为60kg/m 钢轨,无缝线路,电气化铁路,路基高约1m。
2.2.4工点3铁路概况
工点3左幅与哈大高铁交叉里程桩号为K1045+450,左幅设计线与铁路交角为72.3°;右幅与哈大高铁交叉里程桩号为K1045+415,右幅设计线与铁路交角为73.4°。工点3下穿伊通河特大桥位置处于长春西站与德惠西站区间,线路允许速度350km/h,桥位处哈大高铁为桥梁段,上部结构为32m箱梁,下部结构为圆端形桥墩,桩基础。
2.2.5工点4铁路概况
工点4与京哈铁路交叉里程桩号为K1043+116,与铁路交角为73.9°。工点4上跨位置处于米沙子站与沃皮站区间,线路允许速度160km/h,桥址处京哈铁路为曲线路基段,有砟轨道,轨道为60kg/m 钢轨,无缝线路,电气化铁路,路基高约3m。
2.2.6涉铁工程范围统计
工点编号 |
公路交叉桩号 |
铁路交叉桩号 |
铁路名称 |
铁路交叉角度 |
交叉形式 |
铁路设计桥孔布置 |
铁路设计桥孔长度 |
其他设计范围 |
工点1 |
K3+499.8 |
左幅K978+292.57 右幅K978+307.65 |
京哈高速铁路(范家屯西) |
左幅74.8° 右幅75.2° |
下穿 |
3×23m桩筏U型槽 |
69m |
以沈阳铁路局批复范围为准 |
工点2 |
K56+624.8 |
K21+420.6 |
长白快速铁路(合隆东) |
87.2° |
上跨 |
3x30+2x75 |
240m |
以沈阳铁路局批复范围为准 |
工点3 |
K80+011.6 |
左幅K1045+450 右幅K1045+415 |
京哈高速铁路(米沙子东北) |
左幅72.3° 右幅73.4° |
下穿 |
3×20m桩板结构 |
60m |
以沈阳铁路局批复范围为准 |
工点4 |
K82+903.0 |
K1043+116 |
京哈铁路(米沙子东北) |
73.9° |
上跨 |
2×28.5+2x60 |
177m |
以沈阳铁路局批复范围为准 |
2.3服务期限
自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之日起4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在铁路相关部门转向审查后10日历天内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4招标范围
(2)勘察设计内容为上述第2.2.6项表中所列设计范围内的跨(穿)铁路桥孔段桥梁工程以及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相关设施的勘察设计,设计深度应满足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规定以及施工和铁路运营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规定,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SJ03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标段 |
资质要求 |
业绩要求 |
SJ03 |
公路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铁路资质:工程设计铁道行业(I)级资质; 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资质。 |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设计批复时间或业主开具的完成时间证明为准)完成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设计业绩中含有2座转体桥的设计。 注:联合体投标的,转体桥设计业绩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计。 |
注:以上所列的资质为满足要求的最低资质,其相对应的以上级别资质均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3.2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仅适用于根据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设计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公路设计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总体设计和协调(包括与主线设计单位和铁路管理部门的协调)、统一、汇总工作;
(3)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的工作内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4 为本项目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6. 电子化招投标相关要求
6.1 本次全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6.2 本次招投标使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具体要求详见《关于做好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全面运行工作的通知》(吉政数联〔2022〕5 号)文件。
6.3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6.4一体化平台实现数字证书(CA 锁,含电子签章)全省互用。已办理过CA 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锁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数字证书 CA 锁。一体化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431-82752720。
6.5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省公路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及信息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吉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的公告”,投标人宜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完成省公路信息系统注册及信息填报,咨询电话17390034503(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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