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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2025年集安市头道镇米架子村等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集安市头道镇米架子村等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HS20251128FJSZ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集安市头道镇米架子村等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集安市头道镇米架子村等基础设施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代码为2508-220582-04-01-1794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集安市头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以工代赈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97.4%;2.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护岸共计190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集安市。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以工代赈项目的施工,投标人应积极完成以工代赈项目的各项任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培训务工群众、设置公益性岗位),预计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约104人。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1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07月31日,工期208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6 预算金额:424.2143万元(以工代赈劳务报酬169.86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资金41.13%)。

2.7 本项目为双盲评审项目,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

    2.8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要提供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5业绩认定:投标人近3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以签订日期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机构信用报告)。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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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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