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中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市兴庆区中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已由银川市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银川市兴庆区中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兴发改发[2025]3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剩余不足部分由兴庆区政府本级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宁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安置区总用地面积约46374.44m²(约69.55亩),总建筑面积87213.35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043.35m² (住宅建筑面积62090.62m²、附属用房建筑面积6475.52m²,配套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477.21m²);地库建筑面积17170.00m²。配套建设相关市政公用设施及附属设施。高台五队十二队原地安置区住宅安置存在10775.38㎡差额,拟在民乐村(瓷砖市场)进行异地安置。
2.2 建设地点:原地安置建设地点为高台五队十二队城中村(东至东寺巷,西至华佐巷:南至湖滨街,北至北京路);异地安置民乐村瓷砖市场地块(东至丽景南街、第二排水沟,西至兴隆街,北至南塘巷)。
2.3 招标范围:对银川市兴庆区中部零散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定于:1.项目前期工作和前期费用的审计;2.监督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3.监督招标文件、项目合同(包括补充协议)条款的编制并提出咨询意见,监督合同谈判及签订;4.预算编制;5.监督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及费用;6.监督大宗设备的询价工作;7.形象进度审核及进度款支付审查;8.工程结算审核;9.配合项目竣工决算工作;10.采购人要求的其它审计监督事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服务期限/交货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如果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完成造价审计所必需的设备、软件和技术能力,熟知审计相关政策及制度,并有相应的经验和实例。
3.2 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土建)资格(提供执业证、注册证),同时具有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需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无行贿犯罪档案, 投标人近一年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