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平武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平武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平武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平发改项目〔2024〕43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等多方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平发改项目〔2024〕432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鸿泰融新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武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
2.2 工程地点:平武县龙安镇。
2.3 建设规模:改建 DN400PE 供水主管网 30km,DN200PE 供水支管网 50km,更换物联网 NB 水表(4G)15000 户以及新建智慧供水平台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2.4 勘察设计工期: 120 个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纸设计工作、测绘工作以及后期服务等工作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少于 4000 万元的工程类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额不少于 4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数量应(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 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拘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4)组成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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