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新场镇乡村振兴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县新场镇乡村振兴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 标段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2024】第16号,大发改投【2025】第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新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西岭文旅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24】第16号,大发改投【2025】第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恒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邑县新场镇。
2.2建设规模:拟对出江河(新场段)约2.5公里及二堰河1.8公里沿岸进行生态整治,对河道沿岸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完善线缆、照明等改造工程,场镇配套设施建设等。
2.3 监理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
2.4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施工进行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试运行、工程接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工作。
2.5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6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或房屋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协议书中任意一家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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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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