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四川金竹纸业分布式储能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四川金竹纸业分布式储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金竹纸业分布式储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11-510503-04-01-340046】FGQB-06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发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发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11-510503-04-01-340046】FGQB-069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泸州发展国际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纳溪区 321 国道四川金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四川省纳溪区 321 国道四川金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磷酸铁锂电芯的储能系统,为业主提供节能服务。占地面积 300㎡。装机规模 20MWh。日均储能放电量约:2万度电。15年储能放电量约:9900万度电。
2.3系统效率:本项目由乙方一次性投资建设及运维的储能系统实际容量为不低于3MW/20MWh,储能系统整体保证效率≥90%,乙方必须按其保证容量和效率对应的放电量每天向甲方负载稳定放电。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设计技术交底、施工阶段配合服务、参加竣工验收等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保险的购买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及交付标准以发包人的相关要求为准。
2.6 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一个标段
2.7 标段总投资额:17626669.98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8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接受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各成员方总数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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