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周边河湖整治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周边河湖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4-510724-04-01-645207】FGQB-008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安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内贷款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安州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4-510724-04-01-645207】 FGQB-008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九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周边河湖整治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秀水镇。
2.3 资金来源:国内贷款及企业自筹。
2.4 建设规模:白水湖水域环境整治工程约2005334.00㎡,水利工程服务中心改造约4000㎡,沸水至秀水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以及污水管网、安全防护网、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平台等其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1389.31万元。
2.5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6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6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3.4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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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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