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NTZ-2025-019.4B1
项目名称:宝鸡市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整市推进项目(包4)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5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整市推进项目(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77,34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终端设备 | 智能终端 | 179(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25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整市推进项目(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整市推进项目(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全过程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3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纳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3.8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http://www.gsxt.gov.cn/index.htme)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行为记录;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型企业声明函》,声明函相关数据须填各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数据,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