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6-26J4-FG0004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贵港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材料,计划使用项目部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贵港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用商品混凝土材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二级配 常态混凝土 |
1106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二级配 常态混凝土 |
1592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二级配 常态混凝土 |
139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25F50W8,二级配 |
4964 |
|
5 |
商品混凝土(喷混) |
C25 |
6122 |
备注:(1)若需采用泵送,需增加 25 元/m3,此费用包含泵送和配合比调整的费用。
(2)以上材料采购数量为预计用量,最终数量以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卖方不得以采购数量的增加、减少、原材料涨价等原因而断供或要求买方调价。
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起至买方通知结束。
5、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贵港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卸车由卖方负责。
6、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7、其他:本次询比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实际供应数量增加或减少采购人不对合同签订单位进行任何补偿。合同签订单位接到采购单位《材料供应计划》后24小时内,按要求的产品名称、等级规格和数量供货。若合同签订单位供货不能满足采购单位需求,则由采购单位另行采购。由此造成的材料差价及工程损失均由卖方全部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800万元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比(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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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