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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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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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新乡经开招标采购-2026-2 | ||||||||||||||||
| 2、项目名称: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绿化养护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4,31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43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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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绿化养护项目。(具体范围及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 (3)标段划分 :2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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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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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施工劳务资质。 (2)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即可,若成立不足一年出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 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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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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