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北煤矿工业固体废物(垃圾)清理、转运处置服务询价公告
本采购项目 顾北煤矿工业固体废物(垃圾)清理、转运处置服务 ,采购人为 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供中心(物资供销分公司) ,项目单位为 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顾北煤矿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100% ,项目资金 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1 采购项目名称:顾北煤矿工业固体废物(垃圾)清理、转运处置服务
2.2 采购项目编号:GN2026-06-0106
2.3 采购包划分:一个采购包
2.4 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顾北煤矿,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2.5 服务期限:2年
2.6 采购范围:顾北煤矿工业固体废物(垃圾)清理、转运处置服务,负责在矿分拣大棚内分拣出的所有工业固体废物 (垃圾)进行清理、转运处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7 合同估算金额:二年合计费用20万元(含13%增值税)
3.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业固体废物(或工业垃圾)清理转运处置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及业绩合同所对应的至少1张发票(询价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发票除外,发票查询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予认可。如合同中不能反映评审所需要的信息(如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还须提供业主方(合同甲方)证明等经评审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3.3供应商须提供工业固体废物(或工业垃圾)利用处置项目政府环保部门环评批复、竣工环保验收批复(自主验收的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及有效的排污许可;若供应商无完全利用废物处置资质的,需提供与终端处置企业签订的有效协议合同,未提供与终端处置企业签订的有效协议合同的视为其具备履行本项目全部废物(垃圾)处置能力。
3.4转运车辆要求:供应商转运垃圾过程中必须使用相对固定的环保车辆,车辆必须安装有GPS定位系统,轨迹可查,并确保行车轨迹符合处置方与接收方之间的合理运输路线;转运处置过程中严禁超载、抛洒,违法乱倒,严禁引起环境污染。(须提供承诺)
3.5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服务内容的人员、设备、能力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地区、行业的相关标准。处置场所应按照环评文件要求,污染防治措施配备齐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现场环境良好,处置能力应满足顾北煤矿产生的工业固废处置量要求。(须提供承诺)
3.6 供应商最近36个月内(响应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不存在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须提供承诺)
3.7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
3.8 供应商近一年未受到环保行政处罚(提供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9 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
3.10 信用要求:
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
(1)被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适用的行政区域、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11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1 获取时间: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9时30分。
4.2 获取方式:
(1)本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供应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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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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