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YXXM-G2026-0001 项目名称:阜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万 采购需求: 阜宁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采购项目,对阜宁县人民医院在保险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内,患者在被保险人及其医务人员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活动中,发生患者及其近亲属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现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后面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或依据患方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应由被保险人分担的经济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本保险追溯期为3年,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1年,保险条款名称以向中国银保监会报备的条款名称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告) 备注:如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提供分支机构上一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也可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分支机构的上一年度(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备注:如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提供分支机构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也可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分支机构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1 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的相关保险条款彩色扫描件。 2.2 须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规定:“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用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时提供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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