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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沙兰河(三期)治理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304G2601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安市水利技术保障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宁安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安市沙兰河(三期)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报告、概算书、预算书、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阶段现场设计、初步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安市。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根据《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十五五"期间中小河流治理前期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黑水发(2025)71 号)文件要求,现对宁安市沙兰河开展勘测设计相关工作。
2.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成果,并根据进度要求提供其他阶段设计成果。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勘察及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并通过设计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类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工程勘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具备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的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内((近 3年指 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仅需提供承诺)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
(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仅需提供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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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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