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利州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利州区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利发改发【2024】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地方统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元市利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广利发改发【2024】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川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广元市利州区。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新建22块界标牌、31块交通警示牌、6块宣传牌;拟新建/补充1090m物理围栏、增设2950m防撞护栏;拟新建14套视频监控,对一级保护区全覆盖;增加2套应急物资。
2.3交货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内全部内容的采购及安装。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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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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