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区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采购设备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区服务能力提升改造项目采购设备标段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2024】第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邑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邑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24】第4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8128.68平方米,其中:改造面积20828.68平方米,改造现有编制床位550张,主要改造内容为内科大楼和外科大楼的多人间病房改造为2-3人间及卫生间改造、给排水及强弱电改造、室内装修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消防系统改造、墙面及屋面防水改造;新建住院楼面积6500平方米,新建床位60张,新建连廊8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3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资质要求采购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供应商经营该产品的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其他:所投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采购产品为消毒产品,须具有《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业绩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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