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产70万套电池模组新能源智造生产项目(项目名称)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产70万套电池模组新能源智造生产项目监理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产70万套电池模组新能源智造生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6〕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城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产70万套电池模组新能源智造生产项目监理(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浔阳江路以东、规划松花江路以西、规划横三路以北、规划横一路以南
2.2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6800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产70万套电池模组新能源智造生产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含220kV外线接入、220kV变电站及配电站)。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监理费合同估 算价(万元) |
监理服务期 (日历天) |
S3205010304000125001002 |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产70万套电池模组新能源智造生产项目监理 |
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产70万套电池模组新能源智造生产项目监理 |
1067.6 |
364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无在监工程(须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允许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联合体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若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其联合体成员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3.7□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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