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吉林高新区(南区)2026年雨污水管网综合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60115FJSZ0200100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吉林高新区(南区)2026年雨污水管网综合改造项目设计已由吉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吉林市吉林高新区(南区)2O26年雨污水管网综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高经项字〔202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和财政资金拨付,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吉林市新北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市吉林高新区(南区)2026年雨污水管网综合改造项目设计;
2.2 项目概况:改造dn300-dn2000I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线26382米,改造dn300-dn800II级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线9732米,雨水混凝土检查井578座,污水混凝土检查井262座,管沟恢复164430.72平方米。对松花江既有8处雨水排出口提升改造;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4 建设地点:吉林市高新区;
2.5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工;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2.7 最高投标限价:国家收费标准的50%;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 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5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 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拒绝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 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2023 年01 月 0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 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0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 ”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 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 ”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 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5〕9 号)中相关规定;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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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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